一、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关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目前业界尚无统一的定义,笔者大胆根据现有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模式下一个定义。所谓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就是在民事诉讼中,被保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之前,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对于由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也就是保险人的赔付责任由人民法院确定,被申请人的损失是否是由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的数额等都比较难以确定,没有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因此需要由人民法院以判决形式确定。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一种新的诉讼担保,北京财产保全,具有以下优势:
1、保险公司抗风险能力强
作为第三方担保主体,保险公司实力更加雄厚,管理更加完备,抗风险能力更强,北京诉讼保全保险,法院也更愿意接受保险公司作为担保主体。
2、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率相对较低
由于保险公司经营规模较大,保险公司基于大数定律所计算出的保险费相对低廉,明显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知识产权行政诉讼
(1) 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判引起
**权和商标权需要行政机关确权,依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当事人对该确权决定不服可以向行政裁判机关(即**复审员会和商标评审员会)申请复审,北京诉讼保全担保,对该复审决定(其实质是行政裁判)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2) 由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
在知识产权确权和转让、使用过程中,确权机关依相关知识产权法,对当事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决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相对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3) 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行政法引起
对于具有知识产权法权的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关,诉讼保全,可以对侵犯知识产权等法行为进行处罚和调解,相对人对该处罚或者调解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合同诉讼
1、**合同概述
《合同法》*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二条:本条例所称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前款规定的行为包括**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其中,**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实施许可合同三种都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简称**合同。**合同纠纷占技术转让合同纠纷的绝大部分。